|
|
厅领导高度关注阳光工程培训工作
对分类培训规范的通知作出重要批示
接到农业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分类培训规范(部分)的通知》(农办科[2009]62号)后,省阳光工程办公室立即在“河北就业服务网”及“河北阳光工程网”同时转发《通知》,并要求各地阳光工程办公室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培训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傅文才同志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作出重要批示:“严格按规范要求执行,不能出现任何问题”。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阳光工程办公室主任田芬同志也提出了相应要求。望全省各级阳光办和各类培训机构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培训规范条例,认真做好今年的阳光工程各项培训工作。为更好地了解阳光工程培训情况,近期省阳光工程办公室将组织成员单位及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赴各地进行工作检查、督导和调研。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 | 页面功能:【推荐】【打印】【关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