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培训 认真监管
确保阳光工程任务圆满完成
——田芬副厅长在2009年河北省阳光工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10月23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阳光工程工作会议是经省厅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关于做好2009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总结2008年培训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08年阳光工程培训工作简要回顾
2008年,我省阳光工程培训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阳光工程办公室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2008年,全省共培训农村劳动力94.97万人,完成全年80万人培训任务的118.71%,示范性技能培训、引导性培训、创业培训和农业科技培训等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省阳光工程培训工作主要取得了如下成效:
(一)阳光工程专项资金长效投入机制建立。为确保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省政府确定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500万元预算资金用于阳光工程,各市、县每年安排不低于中央和省级财政拨付的资金额度予以配套,从而形成了阳光工程专项资金的长效机制。2008年各级财政共筹集资金10407.06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下拨6200万元,省级财政安排1600万元,市、县级财政安排2607.068万元),为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增强了阳光工程培训的针对性。为详细了解全省农村劳动力现状,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2008年5月,省阳光工程办公室组织各设区市、扩权县(市)阳光办在全省开展了阳光工程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显示:经过培训转移就业人员的平均月收入在1000-1500元左右,比未参加培训的人员多出300元左右,比在家务农的人员多出500-600元,极大地缓解了农村和城市劳动力资源与城市发展的矛盾。此外,针对2008年底金融危机导致的农民工返乡潮,积极组织各地进行返乡农民工摸底调查,通过“下基层、摸实情、解难题、促就业”活动,采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等方式,了解农民工的就业愿望。通过调查,为制定更科学有效的工作措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有利于合理规划农村劳动力为城市发展服务方向,促进了地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建立“第三方”监管机制,确保阳光工程安全规范运行。为进一步加强阳光工程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我省积极探索“第三方”监管机制。2008年我省聘请了三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参与阳光工程的日常监管和检查验收工作,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管,有效避免个别地方因管理和培训职能集于一身而出现监管不力等现象的发生。2008年“第三方”已对省本级阳光工程培训机构2006年、2007年两年的补贴资金使用情况、2008年我省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评价、2008年专项资金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等项工作开展了监管,效果明显,有效地促进了我省阳光工程工作的规范运行。
(四)健全培训制度,确保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各市紧紧围绕“实实在在培训,实实在在减费”两个中心环节,认真执行阳光工程培训要求,在认真落实阳光工程管理办法和五项制度的基础上,又结合实际情况,推出了新的规章制度,如:计划申报制度、培训反馈卡制度、检查验收各方签字制度等,取得了明显效果。
2008年我省阳光工程培训工作得到了国家阳光工程办公室的充分肯定。2008年11月30日-12月2日,国家阳光工程联合检查调研组在我省调研期间,认为我省一是高度重视阳光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积极主动,考虑问题细致周到,创新做法很有特点;二是成员单位之间协作很好,工作密切配合,制度完善,管理规范;三是认为我省开展的农村劳动力情况调查工作安排及时;四是对我省积极引进“第三方”监管的做法非常注重,并对这一创新性做法予以了充分肯定。希望我省在引进“第三方”监管上闯出一条新路来,为国家提供一些有关“第三方”监管的职责范围、成本支出、实际效果等情况,以便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提供借鉴依据。同时还要求我省积累典型经验,必要时予以推广。
回顾08年的工作,我省阳光工程工作虽然成绩显著,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地区培训补助资金下拨不及时,未能足额拨付到培训机构;个别培训机构基础档案管理不规范,保存不完整。希望各级阳光工程办公室一定要加强管理,规范运行。
二、关于2009年全省阳光工程工作安排
随着农业组织化、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农民从业人员内部职业分化明显,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迅速发展,一大批农村新兴职业不断涌现,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人力资源支持。2009年阳光工程培训将重点围绕农业和农村服务业、农产品加工等涉农工业、农村特色二三产业、农民创业和农村带头人等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围绕服务当地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我省阳光工程培训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继续推广“四位一体”培训模式,配合国家在农业领域和农村地区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带头人培训,引导农民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农民就地就近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农业劳动力向农业产业延长链转移,由单纯外出务工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转变,由服务城市发展向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9年,我省阳光工程培训任务为80万人。其中,农业科技培训3.5万人,职业技能培训13.5万人,SIYB创业培训0.64万人,引导性培训62.36万人。为确保上述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部门协调,确保阳光工程培训工作顺利开展。阳光工程培训工作正在由以技能培训为重点向以农业科技培训为重点转型,各设区市、省财政直管县(市)阳光工程办公室要站在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高度,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就相关培训工作做好衔接,针对过渡期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要明确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阳光工程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培训机构管理,保证阳光工程培训质量。今年培训工作的转型,对培训基地的认定有了不同的要求,各设区市、省财政直管县(市)阳光工程办公室要根据阳光工程新的工作形势,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定一批有实力的技能培训基地和实用型农业科技培训基地开展相关培训。培训基地的数量一定要“精”,培训基地的质量一定要“优”,培训基地的管理一定要“严”。并针对今年新认定的培训基地管理人员开展政策、业务知识、监管方面的培训,强化思想认识,确保他们熟知阳光工程运作模式、管理条例及各项制度,避免培训走过场等情况发生。同时,要采取措施改善培训条件,提高培训能力。要督促培训机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保证有一支理论基础扎实、业务技能精良、教学能力突出的教师队伍承担阳光工程培训工作。
(三)合理规划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为满足不同农村劳动力的技能需求,今年阳光工程的培训重点之一是农业科技培训项目。各设区市、省财政直管县(市)阳光办要快速调整培训思路,按照国家阳光办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农民合作社发展等定位培训内容,以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开展灵活多样的农业科技培训。要对当地现有资源进行充分整合,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确保其在培训中发挥最大的作用。
(四)加强SIYB创业培训及跟踪管理,帮助农村劳动力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省农民外出务工遇到很大阻力。针对企业大量裁员,农民工被迫返乡的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省阳光办也加大了对具备自主创业条件的农民工及有创业愿望农民的培训力度。全省各级承担培训任务的阳光工程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国家项目办关于开展SIYB创业培训的要求开展培训,完善后续服务,及时了解创业后的经营、资金运作等情况,做好跟踪服务记录,切实帮助他们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加强教材建设。教材是知识的载体,高质量的教材有利于培养高素质的人才。为此,省阳光工程办公室要求各地统一使用相关教材。创业培训使用国际劳工组织开发的SIYB教材;技能培训使用省阳光工程办公室指定的教材,同时,为提高就业率,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级阳光办要在技能培训的基础上,增加就业指导和劳动法规常识课程,教材使用省阳光工程办公室指定的《就业指导》、《劳动法规常识》;引导性培训也要根据专业需求,增加普通话和实用礼仪课程,教材使用省阳光工程办公室指定的相关教材。
三、几点要求
各设区市、省财政直管县(市)阳光工程办公室在完成好各项培训任务的基础上,要高度重视项目监管工作,重点抓好质量建设,完善监管机制,确保2009年阳光工程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阳光工程实施五年来,为农民带来了技术、提高了素质、增加了收入,深得民心,我们一定要将这一利国利民的培训项目组织实施好。各设区市、省财政直管县(市)阳光工程办公室要加强组织领导,认清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培训工作开展。尤其是今年阳光工程启动晚,任务重,责任重大,各地一定要采取积极措施,确保今年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二)关于省财政直管县(市)的管理。今年,全省阳光工程管理体制有所变化。省财政直管县(市)由省阳光办直接下拨培训资金。省财政直管县(市)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认真学习业务,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要求,严格工作管理。省财政直管县(市)阳光工程办公室在落实省阳光工程办公室下达的工作任务同时,要定期向市级阳光工程办公室汇报工作情况。市阳光办负责对省财政直管县(市)的阳光工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三)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各设区市、省财政直管县(市)阳光工程办公室要加大资金监察力度,对发现的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情况,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套取、挪用、截留、滞留培训补助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要高度重视群众或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于查实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落实项目监管。各设区市、省财政直管县(市)阳光工程办公室要按照阳光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监管,落实好五项制度、八项要求;对培训任务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探索在阳光工程监管中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同志们,今年的阳光工程培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大家按照这次会议安排,加强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在确保培训质量的同时圆满完成培训任务,为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构建和谐城乡体系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